一、所需资料

1.代办委托书.(由企服快车提供)

2.董事及各股东同意书.(需亲自签章)

3.发起人、董事会议事录及董事签到簿.(须由主席及记录签章)

4.公司大章及各股东之私章.

5.分公司大章、发票章.

6.代表外的商行大章及负责人私章.

7.发起人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经理人身分证明文件复印件.

8.公司章程或原总公司章程(如有).

9.资本之存款证明。 (存折复印件等)

10.股东资格及身分证明文件 (法人股东则另提供指派代表人之指派书).

11.董事、监事资格及身分证明文件. (法人股东则另提供指派代表人之指派书)

12.物业所有权人同意书或租约正本及最近一期房屋完税税单 (或所有权状)复印件.

二、台湾公司注册流程

1.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;

2.授权委托书;

3.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(一式两份原件);

4.项目申请报告书(内附提纲供参考,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);

5.企业章程(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);

6.董事会成员名单;

7.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(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);

8.法定代表人委派书(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,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);

9.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,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(原件)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;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,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;

10.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;

11.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、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、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,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〉(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);

12.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(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);

13.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\证件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