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先权利是在国际专利申请工作时要考虑的最重要的权利之一,因为它允许专利申请人有权追溯其申请日的首次申请的申请日。 虽然已在台湾的专利法中规定的优先权利,规则是不符合全球普遍的做法,因为在美国,欧洲或日本。
台湾专利申请所需资料
1.委任状:((PowerofAttoreny) 由申请人签章,每一申请案一份委任状;
2.法人证明(CertificateofCorporation):
作为申请人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,需公证;3、.国藉证明:(certificateofNationality)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的身份证,或护照,或户藉等复印件,需经公证。一份国藉证明适用于同一申请人的所有申请案,但有效期为三年;
4.专利申请说明书及图式: 发明专利、新型专利申请应有说明书、摘要、权利要求书及图式,形式同在中国申请相同,如有在中国或其它国家申请,请提供申请号和申请文件。新式样专利申请,可提供简要说明,说明产品内容与特点新式样的图式要六面式图和立体图,最好有阴影线表现,也可用照片代替,如是照片应提供一式4套。
5.宣誓书(Dath): 由发明人或制作人签名、盖章,表达此专利申请的发明或制作不是剽窃他人成果。多位发明人可共签一张;